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团学工作 - 团学动态

团学动态

开云官方网页版官网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发挥资助育人功能,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热爱学校、报效祖国。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30号)《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5〕65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工作机构

1、学院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舒 艳

组 员:易临群 龙雪鸣 王宏冀 张 华 许 龙 李自君 周平兰 各班班主任 主要学生干部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组 长: 各班班主任

组 员: 学生骨干、班级成立资助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担任成员(普通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3,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不能是被评议对象)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初步认定以及民主评议等工作。

3、各年级部辅导员负责对所分管年级部各班级认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李自君:23级

张 华:24级

龙雪鸣:25级

许 龙:26级

4、年级部认定评议小组:

组长:各年级辅导员

组员:由班主任代表以及学生代表(超过各班总人数百分之三十且不包括参与评选的同学)组成的评议小组。年级部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年级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的进一步认定以及民主评议等工作。

二、认定对象

开云官方网页版官网在校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院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总人数的30%;依据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具体数额以学校下发为主。

四、认定条件

依照《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5〕65 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具有学籍但已辍学或休学的学生,在辍学或休学期间暂停认定资格。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主要依据以下因素进行认定。

    1. 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资产、负债等情况;

    2. 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是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 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是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 家庭负担因素。主要是指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情况;

    5. 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是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情况;

    6.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学生户籍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物价水平及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

    1.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边缘不稳 定贫困家庭学生;

    2.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 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4.属于残联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 

    5.属于工会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6.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 特别困难的; 

    7.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8.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困难等级。

    1. 学生消费支出明显低于本地或本校学生平均水平,难以满足学习和生活基本需要的;

    2. 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家庭成员有残疾人或因患病需要承担大额医疗费用的;

    3. 单亲家庭且与学生共同生活的父(母)亲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

    4. 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

    5. 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四)不具备特别困难等级、困难等级所列情形,但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或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不能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支出的,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

(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资助资格。

    1. 思想政治素质低劣或道德品质败坏,且屡教不改的;

    2.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的;

    3. 学生或监护人恶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本人或其家庭资产或收入的;

    4. 学生日常消费明显高出本校学生整体水平,经常使用高档奢侈品或者进行高消费的;

    5. 其他不适宜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

五、认定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到学院。实行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定和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原则。

六、认定程序

学校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后,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充分了解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以及工作要求,并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交有个人承诺的《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班级评议。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调查,在充分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后,召开评议会议,在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评议后确定认定等级,组织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学生如有异议,可提出核查要求,评议小组3日内给予核查说明;

(三)学院评定。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定班级评议结果,报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在《湖南科技大学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中“年级部意见/年级意见”、“学院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学院公示。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定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学院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核;如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提请复议。学校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五)学校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核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评定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核无异议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信息上报。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上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七)学院将评定通过的《湖南科技大学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湖南科技大学2026-2027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和学院汇总的《开云官方网页版官网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上报学校资助办。学院根据学校审核后反馈的结果,建立好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七、工作要求

    1、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共同完成开云官方网页版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量大,认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各项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直接关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制定合理可行的认定细则,务必在同学中广泛听取意见。

    3、学院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对班级上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工作。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参照《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科大政发〔2025〕 65号)、《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八、监督管理

(一)学院设立“学院资助工作监督电子信箱”,电子邮箱为595403658qq@.com,随时接受师生举报,确保认定和资助工作的准确和客观性。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出现下列情况,则不予认定或终止资助:

    1.思想政治素质低劣或道德品质败坏,且屡教不改的;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的;

    3.学生或监护人恶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本人或其家庭资产或收入的;

    4.学生日常消费明显高出本校学生整体水平,经常使用高档奢侈品或者进行高消费的;

    5.其他不适宜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

(三)学院每学年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开云官方网页版官网

2026年9月30日